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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道開闢投資者維權路

更新时间:2014-06-07 10:56:56   浏览次数:969

深圳證券交易所在近日發佈的《中小投資者怎樣尋求法律幫助》中提出,對於證券市場中的內幕交易、操縱市場、“老鼠倉”等行為,投資者可提出索賠。對此,筆者認為,A股投資者當前最大的問題不是不知道索賠,而是這條索賠的道路太艱辛,特別是在內幕交易、操縱市場、“老鼠倉”這幾大方面中,目前投資者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並獲得相應賠償的案例仍然是“零”,何時能有“零”的突破才是投資者最關心的問題。

按照規定,如果公司有虛假陳述或有其他操縱股市、內幕交易等行為,股民可根據行政處罰書或刑事判決書提起民事訴訟進行索賠,但中國股民的維權路卻異常艱辛。

根據證監會統計,2006年至2012年間,證監會正式處理的虛假陳述案件122起,但據不完全統計,這期間,僅有部分受到損害的投資者對46家上市公司提起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訴訟,涉及索賠金額約3.84億元人民幣,最終獲賠約6700萬人民幣。至於投資者因內幕交易、操縱市場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並獲得相應賠償的,至今尚無案例。

而即使案子勝訴了,股民想拿到賠償也不容易。如大慶聯誼案,2004年12月28日作出審終判決,但到最後執行完畢又拖延了兩年。好在相關律師盡職盡責,積極尋找執行財物,還有有關證券公司一併承擔連帶責任。如果相關律師得過且過,同時也無人承擔連帶責任,那麼,這最後的執行也就要泡湯了。

拿不到賠償款還不是最壞的結果,更多的投資者遇到的是對內幕交易與操縱市場行為案,有的法院不受理,或是受理了但不審理。這種立案難、辦案時間跨度長、賠償難以切實有效執行等特點,無不展示當前證券市場民事賠償之路的坎坷。

雖然賠償之路頗坎坷,但可喜的是,近年來加強保護中小投資者受到高度重視。2013年12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專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提出建立各類權益糾紛解決機制,支持投資者與市場經營主體協商解決爭議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完善相關侵權行為的民事訴訟制度,優化中小投資者依法維權程式。

與此同時,證監會在加強投資者保護方面也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積極成效。

今年2月,證監會主席肖鋼在《行政管理改革》雜誌發表署名文章稱,有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一方面,需要通過嚴格執法,嚴肅查處和懲治各類市場違法失信行為,實現對全體投資者利益的整體保護;另一方面,需要及時彌補因違法違規行為給投資者造成的經濟損失,實現對單一投資者的個體保護。

肖鋼提出積極探索監管執法的行政和解新模式,使用和解金及其他罰沒款補償受損投資者,開闢行政監管直接為投資者提供有效救濟的管道。

因此,我們看到在萬福生科虛假陳述案中,其保薦人平安證券主動拿出3億元補償受損股民,設立投資者利益補償專項基金,這對那些虧損累累的股民來說,無疑是最快最直接的補償方式,這一事件在中國證券民事賠償史上也具有重要意義,鼓舞了投資者依法維權之信心。

對此,筆者認為,投資者維權之路的多管道開闢有利於更有效的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但是,在開闢其他道路的同時,那些原本存在但障礙重重的道路也要及時清理,這樣才是對中小投資者實實在在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