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制漸近 交易所或將承擔更多職責
隨著100家新股發行工作的大致完成,市場對後市新股發行速度及註冊制改革安排的關注開始升溫。據接近監管部門的人士表示,核准制到註冊制的過渡期間將更多發揮交易所的作用。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曾透露,關於註冊制改革目前的研究意見主要有兩種方案:一種是維持由證監會註冊審核,交易所進行上市審核的模式;一種是由交易所審核上市申請,向證監會註冊生效的模式。
從各種跡象來看,第二種模式或成為最終方案,但對於註冊對象、註冊職責和註冊主體在目前的註冊制方案中仍在討論中,註冊制之後證監會與交易所如何劃分責任的問題還不明確。全國人大財經委法案室主任龔繁榮表示,在正式審議之前,甚至審議過程中,還會廣泛徵求意見。在法律上確立股票發行註冊制,既要借鑒境外成熟市場的經驗,也要立足國情,註冊制最後會按照多數人的意見作出取捨。
據接近監管部門的人士表示,核准制到註冊制的過渡期間將更多發揮交易所的作用,據瞭解,此前由於人手不足,證監會曾向交易所借調了部分預審員參與新股發行的初級審核,一旦強調交易所的監管職責,很可能出現的情況是這些被借調的預審員會回到交易所,負責新股發行的預審工作。
一家大型券商的投行部人士指出,隨著註冊制的實施,證監會將逐漸把部分配售、新股申購細則、實質審核等環節的監管職能下放到協會和交易所,而其則將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事中事後的監管,即主要通過依賴仲介機構盡職調查,加強資訊披露以及加大對於仲介機構和發行人違規行為的檢查和懲罰力度來保障發行市場的順暢健康運行。
“這更符合資本市場市場化、法治化的發展方向。”該人士指出,市場參與主體,如上市公司、仲介機構、投資者將在博弈中產生默契,特別是對仲介機構的約束由監管機構向市場過渡,仲介機構不再局限於考慮自身短期經濟利益,良好地平衡三方利益將推動優秀仲介機構快速做大,預計註冊制有望成為IPO仲介服務走向集中的分水嶺。
除了對監管規則會做出變革外,申銀萬國分析師錢康寧還表示,完善發行定價的市場化改革是註冊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在推進證券發行註冊制改革的同時,應更好地發揮新股發行市盈率、募集金額、發行量等指標市場化作用,借助券商自主配售能力的提升來強化詢價過程的價格發現功能,降低一二級市場之間的溢價水準,借助發行定價的市場化改革引導投資者回歸理性。